在温各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教育历史文脉是千年瓯越文化的精彩缩影。为贯彻落实“强城行动”重要部署,助力保护传承千年瓯越文化,以讲述教育历史故事、铭记教育初心为切入点,推进“大榕树·温思政”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以青年教师之风采喜迎第40个教师节,加快打造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品牌,经研究,决定在温州市青年教师“讲述教育历史故事”比赛的基础上,升级举办2024年“瓯越师说·文脉赓续”讲故事比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赓续瓯越教育文脉,弘扬教育家精神。
二、参赛对象
(一)全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35周岁以下在职青年教师;
(二)邀请高校师范类相关专业学生参赛。
三、比赛方式
比赛采取线上初赛加线下决赛的方式开展。
四、作品要求
参赛故事:由参赛者自行编写,内容必须紧扣温州教育历史文化,讲述与温州教育历史、人物相关的故事。可参考温州教育史馆和温州府学文庙展示馆相关展陈内容(登陆温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fzzx.wzer.net,查阅“虚拟展厅”,或在“典藏-史料馆”栏目获取两馆解说词),也可搜索“瓯说文脉”微信视频号查看相关资料。故事内容要求符合历史、思想健康、角度新颖。
五、比赛流程
(一)初赛
1.初赛流程
(1)各县(市、区)中小学、市局直属学校
各县(市、区)中小学参赛者于2023年4月15日至5月30日期间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查阅公告栏中本次比赛的上传说明,按步骤进入大赛相关报名页面,自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的视频文件、文档和比赛登记表(见附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5日前在“温州教育影院”平台上完成初赛评审并按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市局直属学校由温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2)在温各高校
各高校自行组织校内初赛选拔,选拔形式不作要求,并于6月15日前将参与决赛选手(按分配名额推荐)的《“瓯越师说·文脉赓续”讲故事比赛登记表》(见附件)以“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市教育局高教处(邮箱:wzgaoxiao@163.com)。
2.视频要求
参赛视频采用MP4格式,H.264编码方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帧率不低于25fps,不超过200MB,时长不超过5分钟。要求单人正面出镜,语音标准,情感真挚,可适当配乐。所有文件(包括文档word或pdf)需逐个上传,切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二)决赛
1.时间:2023年7月7日(暂定)。
2.方式:大赛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名额分配(37位)
鹿城 | 龙湾 | 瓯海 | 洞头 | 乐清 | 瑞安 | 永嘉 | 文成 | 平阳 | 泰顺 | 苍南 | 龙港 | 市直属 | 每所高校1名 |
2 | 2 | 2 | 1 | 3 | 3 | 2 | 1 | 2 | 1 | 2 | 1 | 3 |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另设优秀组织奖2~3名。
八、其他事项
(一)各地需指定1位县级管理员作为赛事负责人,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备案并授于管理员权限;各高校在参赛人员上报后,统一由市教育局高教处进行赛事管理;报名咨询钉钉群“2024年“瓯越师说·文脉赓续”讲故事比赛,群号:78400004152,或扫描二维码加入钉钉群。
(二)本次活动所有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及初赛评审都通过网络进行,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大赛活动、资源交流及出版。
(四)下列情况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并取消参赛资格:
1.出现政治性错误或不良信息的;
2.报名类别错误的。
(五)请在温各高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积极发动宣传、组织选拔推荐。
联系人: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王丽(15858862233),市教育局高教处虞聪聪(18957769761)。
附件:“瓯越师说·文脉赓续”讲故事比赛登记表
温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