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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信息技术应用量化考核办法(2020.4)
来源: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02-28 [ ] [关闭页面]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1

之江汇年度活跃值

2

以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yun.zjer.cn)上的年活跃度为考核标准,满分2分,活跃度达考核值以上的得分,其中分数差(个人分值减去考核值)大于等于考核值的20%得2分,小于得1分。(注:考核值即当年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中关于之江汇年度活跃度得分需达到的数值)

2

“钉钉”协同办公应用

2

考核内容:“钉钉”每日使用情况。每学期工作日未登录使用“钉钉”天数大于8天,得0分;小于等于8天,大于4天,得1分;小于等于4天,得2分。

3

校本资源库建设

6

每学期上传相关教学资源到校园精品课程资源库,其中:

(1)每学期需上传公开课课堂录像,关联课堂录像对应的教案1.5分/条,关联对应的课件1.5分/条;(其中体育教师的公开课课件资源可由其他资源类型替代)

(2)上传学科重难点微课2分/条;

(3)上传其他精品教学资源(包括教案、课件、习题、案例、论文、课题等,不包括图片类型),1分/条。

注:

1.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条例中信息技术应用部分,依据温教电【2018】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温州市智慧校园实验校申报的通知》和《2020年度温州市教育技术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相关标准;

2.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统一考核,也可以不参加考核,直接计7分

【关于2020年度之江汇年度活跃值补充说明:2020年市考核值为80分,即我校教师个人年度经验值上半年达40分得1分,下半年达80分得1分;上半年达48分得2分,下半年达96分得2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末信息技术应用量化考核截止时间,若有变动,另行说明】

【钉钉每日使用统计规则,每日满足以下6点条件之一即结算当日已使用:1、使用钉钉软件客户端(包括pc软件端、iOS软件端、安卓软件端),时长超过5分钟。2、钉钉软件内发送、接收和查看消息3、使用钉钉软件考勤打卡(包含极速打卡,但不包含仅在钉钉硬件端的考勤打卡)4、使用钉钉软件端发起和处理审批流程5、使用DING功能,包括发起、创建和处理DING日程、任务和会议等(但不包括脱离于钉钉软件端的电话DING和短信DING功能)6、使用钉钉软件内的其他功能(搜索和查找同事好友企业通讯录、访问和使用公司工作台应用、使用钉邮钉盘功能等)】

【关于微课的补充说明:微课要求为本学科重难点讲解,包含演示操作、教师配音等。视频片头要求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mp4,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建议不超过100MB。/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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